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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全国东方金子塔儿童心算精英赛通知

2007-07-05 15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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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    旨:

(一)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,推进珠心算教育发展。

(二) 开发儿童潜能,配合国家教育发展,提高综合学习能力。

(三) 鼓励儿童学习兴趣,奠定各科学习基础。

二、主办单位:

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信息研究中心

北京东方金子塔总校

三、比赛日期:2007年8月8日

四、比赛地点:北京展览馆剧场

五、地    址:西直门外大街135号

六、比赛标准:

 

组别

比赛程度

(限制时间1分)

同分加赛

(限制时间30秒)

 

第一科

第二科

第三科

幼幼组(4-5岁)

十一级心算40题

十一级心算40题

十一级心算40题

十一级心算

幼童组(5-6岁)

十级心算40题

九级心算40题

八级心算40题

八级心算

一二年级组

九级心算40题

八级心算40题

七级心算40题

七级心算

三年级以上组

2×1(30题)

3÷1(30题)

6级加减心算30题

6级加减乘除心算各十题

 

组别

比赛程度

(限制时间1分30秒)

同分加赛

(限制时间1分30秒)

挑战组

3×1(45题)

4÷1 3÷1共45题

三位数10笔(30题)

加减乘除心算各10题

         

七、报名相关事项:

1、报名日期: 自即日起至7月15日止。

2、报名方式:

(1)由指导老师填写报名单,各分校集体报名,个别报名不予受理。

(2)报名截止日后,不再办理报名及退考手续。

(3)选手不得越级或降级参加,请指导老师如实填报。

八、奖项评定:本次大赛共分幼幼组、幼童组、一二年级组、三年级以上组、挑战组五个组别;每个组别共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胜奖五个奖项。特等奖获奖选手颁发授带、奖杯、获奖证书,指导老师颁发教练奖杯;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取、优胜奖获奖选手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。

九、评分标准

1、书写答案,依中国珠协珠心算测验办法之规定。

(1)答数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清楚,模棱两可者无效。

(2)无论答数是否正确,一题有两个答数者无效。

(3)凡答数之整数部分,如有三位以上者每三位须打分节号(,)。所打位置错误或未打分节号者按错题算。

(4)更改答数必须将原答数用单线划去,重新写上新的答数,凡没有划线更正,任意涂改数字的一律算错题。

2、考卷上加写与答数无关之文字或记号者,该题无效。

3、比赛开场、终场时,考生抢先或拖后计算,第一题或最后一题不给分。

4、乘算、除算每答对一题算1分,加减算每题2分。

5、如得分相同时,以“同分加赛最高者为优胜”。

 

北京东方金子塔总校

2007年7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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